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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
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
作者:御吃雞
需要閱讀:6天
主角配角:顧臻小烏鴉付小梓陳銘大灰
作品時代:現代
作品長度:中長篇

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提要 [催更報錯]

晉江完結 當被收藏數:134 文章積分:3,573,597 文案: 妖怪者,蓋精氣之依物者也。氣於中,物於外,形神氣質,表裡之用也。本於五行,通於五事,雖訊息升降,化萬端,其於休咎之徵,皆可得域而論矣。——東晉·肝骗《搜神記》 《萬妖名冊》登記原則: 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,每隻妖怪必須在現住地行登記。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:姓名、妖格、靈格、類人格、別、年齡、受育程度、職業、社會保障、婚姻、生育、住、特殊情況等。 ↓↓↓ 顧臻活了二十四年,從未想過自己家的wifi,自己是做不得主的。 做主的是個蹭網的妖怪,不僅蹭網,還不讓改密碼。 故事簡介: 顧臻,朋友眼中人傻錢多欠二缺的富三代,搬了新家。 住了幾天以,他發現,這個新家有問題——有賊。 吃他的薯片,用他的洗髮,還蹭他的網。不能忍。 顧臻其人,四不勤五穀不分。不過沒關係,畢竟他傻,他不怕。於是,他決定——捉賊。 等他千辛萬苦見到賊的真……??? 顧臻:來個人,打醒我。 鳳鈺,妖怪眼中自大傲欺人的權N代,離家出走了。 出走的時候,上揣著妖普查的花名冊——不就是本記名字的破書麼?憑什麼別人能用,他不能碰? 鳳鈺其人,天生反骨,吃不吃,你不讓,他偏就要。倒要人看看,能耐他如何?! 尋妖找怪征程走起——稍等片刻,容他先招個助理。 鳳鈺:給吃給喝給wifi,不錯,就是他了! 這是一個人和妖怪有哭有笑、吵吵鬧鬧的小故事。 本文又名 #人·妖# #悲哀!新新社會的妖怪現狀:蹭吃蹭喝蹭wifi# #吃了你的薯片,你就是我的人了# 1V1 主 HE 談談戀,走走劇情。(或許有副CP) 內容標籤: 靈異神怪 都市情緣 歡喜冤家 東方玄幻 搜尋關鍵字:主角:顧臻,鳳鈺(小烏鴉) ┃ 角:陳銘,方靖,付小梓,各種妖怪,狩獵者,反狩聯盟 ┃ 其它:妖怪誌異 原創網 CP 更新番外:狐狸精——橙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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